台灣已對國際做出減碳承諾,但溫室氣體減量法卻仍躺在立法院,環保署長沈世宏首度表示,將以空氣汙染防治法分3階段達到溫減法效果,首要2014年定出排放標準,預計2015年後開徵空汙費。鋼鐵、石化業將受衝擊。
沈世宏接受本報專訪時指出,我國減碳目標盼2020年時,溫室氣體總排放量能夠回到2005年時水準,但因為溫減法在立法院卡關太久,我國減碳承諾又不能不進行,因此環保署計畫以空汙法逐步達到溫減法成效。
第1階段強制業者申報溫室氣體排放量。環保署已在5月9日將二氧化碳、甲烷、氧化亞氮、氫氟碳化物、六氟化硫及全氟化碳為空氣汙染物,並要求企業7月1日起向環保署申報溫室氣體排放量。
第2階段為排放強度管制和交易,沈世宏說,業者開始申報後,環保署需要1年時間建立各家業者排放量的數據資料庫,之後再花1年時間規劃,因此從現在算起2年後,才能制定出排放標準,次年即可開徵空汙費。
沈世宏指出,超過排放標準業者,可選擇不同方式達到減量要求,除了繳納空汙費,也可以抵換方式進行。如採先期減量方式,即現階段達到排放減量後,可用來做為將來排放量增加的額度。以及環評上承諾有減碳義務的業者,也可購買碳權。
沈世宏說,制定排放標準時,某些能源密集、但在國際上卻具有競爭力的產業,如鋼鐵、石化業等,如果在國內必須遷就嚴格的碳排放限制,將可能出走到相關規定較寬鬆的國家,造成國家的產業競爭力降低。
環保署將會降低限制排放的標準,以免造成產業出走。
第3階段,就是總量管制。但沈世宏說,這部分的政策,目前還看不到期程。由於總量管制涉及境外碳權交易,而空汙法中規定的尺度較為侷限,僅涉及國內區域性的碳交易,因此必須要等溫減法通過後才能施行。